食安中心公布一款預先包裝芒果乾樣本營養標籤不符合規,涉事樣本為泰國的三姊妹芒果乾,當中所檢測到的糖含量,是標示的42倍,現已呼籲荃灣一零售店停售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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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事芒果乾樣本資料如下:
如有足夠證據,中心會提出檢控。根據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》(第132章)第61條規定,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、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,即屬違法。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。另外食物安全中心亦會知會業界,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。
早前消委會測試31款預先包裝水果乾,包括5款杏脯、5款藍莓乾、4款小紅莓乾、4 款芒果乾、10款提子乾,以及3款士多啤梨乾,發現全部樣本的糖含量均達到「高糖」食物的參考水平,其中以提子乾類別的平均糖含量最高,杏脯的平均糖含量則最低。另外,4款樣本檢測出的糖份比包裝標示高出近20倍。
消委會提醒,由於水果乾的飽腹感比新鮮水果低,體積亦較細小,消費者容易在不為意的情況下過量進食,導致攝取過量糖分和熱量,增加肥胖的風險。
4款檢測糖份比標示高樣本
除此之外,消委會報告亦發現逾4成(14 款)樣本檢出至少3種除害劑,包括聲稱為「有機的產品」的樣本,當中4款更檢出多達10種或以上的除害劑,混合使用除害劑有機會產生「雞尾酒效應」的加乘效果,或對健康構成影響。
至少3種除害劑水果乾
資料來源:cfs、消委會第538期《選擇月刊》